English

福建两家公司状告微软中国公司

2000-01-06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1999年11月24日,福州世茂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、中商福州保税区实业有限公司向新闻界透露消息:他们已于近日,以暴利和价格歧视为由起诉微软。原告认为,其所购买的Win98软件的价格为1998元(此系“微软”在中国市场所定的统一价),而实际上该产品在欧美市场仅以100美元(约合人民币830元)出售,微软(中国)有限公司以这一不公平的价格行为,从原告等中国消费者身上牟取暴利,其价格歧视的不公平贸易待遇,严重损害了原告等中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违反了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、《价格法》所确定的公平交易原则。

福州世茂和中商公司总经理刘东利称,状告微软更多地想通过诉讼为中国消费者讨回公道,争取公平、公正的待遇。另悉,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已于1999年11月22日正式受理此案。

(《中国质量报》99.12.30江东黎安文)

手机光明网

光明网版权所有

光明日报社概况 | 关于光明网 | 报网动态 | 联系我们 | 法律声明 | 光明网邮箱 | 网站地图

光明网版权所有